1、负责拟订口岸总体发展规划以及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航空、铁路、公路、水运口岸的申报、建设、验收和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开辟国际国内航线、水运通道和铁海联运及公路口岸通道。
4、负责对已有口岸的改扩建和扩大对外开放;协调、监督、仲裁口岸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事务。
5、负责发展口岸物流工作。
6、负责推进口岸区域大通关合作。
7、负责组织协调国际货代行业管理工作,负责国际货代企业资格的审核、申报工作。
8、负责赣粤港直通货柜车指标的沟通、协调和申报、管理工作。
9、负责推进电子口岸和口岸信息化工作
10、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工作。
11、承担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。
12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