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拟订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定、标准,并组织实施。
2、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,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,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;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,组织协调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。
3、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,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,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(肉类、食糖、边销茶、小包装食品等)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。
4、组织指导“三绿工程”(提倡绿色消费、培育绿色市场、开辟绿色通道),负责“菜篮子”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。
5、负责酒类流通相关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。
7、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销售的工作措施和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建议;负责组织重大商品产销衔接,协调解决农副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。
8、负责商贸服务业(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以及相关生产、生活服务业等)的行业管理工作,拟订商贸服务业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,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;开展相关行业统计工作。
9、参与研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、建议并组织实施,指导流通企业改革,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,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;拟订推进工贸结合、农贸结合、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。
10、牵头拟订连锁经营、电子商务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,推进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形式现代化;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。
11、指导、管理和规范国内会展、免税商店和居民服务等行业。
12、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;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和烟花爆竹购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。
13、指导生产资料流通行业发展,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;规范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,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,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的运营。
14、承担市成品油市场监管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15、联系相关行业协会。
16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