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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省商务厅、省工商局《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06-03 00:00:00  来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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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省商务厅、省工商局《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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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外经贸局(招商局)、工商局,井开区招商局、工商局:

现将赣商外资管字[2010]1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接通知后,尽早准备,按时参检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按属地原则,通知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按要求参检。

2、集中联合年检时间:2010415430(法定假日除外)。

3、集中联合年检地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办证窗口。

附:1、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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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○年三月二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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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?

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

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

赣商外资管字【20101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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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外商投资企业:

2009年,在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,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坚定信心,积极探索,抢抓机遇,平稳过渡这一轮经济发展低谷期,同时也为全省利用外资实现稳定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。今年,为了全面了解各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经营状况,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六部、局《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商资函[2010]10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我省将于201031630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网上联合年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联合年检各部门,在规定时间内对20091231日前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,就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、投资者出资、企业对外投资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、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财务、纳税及外汇等方面情况依法进行联合年检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在南昌市的参加省、市联合年检,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参加所在设区市联合年检。

联检部门实行集中办公,审核参检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。省直和南昌市联合年检部门于41日至430日,统一在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集中受理企业年检(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,联系电话:3987509)。

二、参检企业网上申报年检方式步骤

1、登录商务部“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”网站(http://www.lhnj.gov.cn,点击“在线注册”获取用户名及密码;登录江西省工商局“江西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”网站(http://wznj.jxaic.gov.cn,录入“企业名称”和“企业注册号”(包括分支机构),然后填写报表并上报。

2、联检各部门通过“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”网站(工商部门通过“江西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”网站)对企业上报的报表进行初审,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网站反馈企业。初审通过的企业,即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,与其他年检材料一并分别提交联检各部门办理复审、加盖年检公章手续。如初审结果为“打回修改”,企业则对网上报表做相应修改后再申报,直至通过为止。

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联合集中办公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,必须在630日前从相应的网站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,与其他年检材料一并分别报送各联合年检部门办理年检。

三、企业应提交的年检书面材料

(一)商务主管部门

1、年检报告书

22003年新版批准证书副本和副本复印件

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4、验资报告复印件(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)

5、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(复印件)。

(二)工商行政管理部门

1、年检报告书

2、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

3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

4、验资报告(仅限未办理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提交)

5、经营范围中的项目,涉及到法律、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,还须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证件。

(三)财政部门

1、年检报告书复印件

2、财政登记证副本复印件

3、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(企业在参加年检前,到各设区市财政局领取决算报表格式)和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(复印件)。

(四)统计部门
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

2、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(复印件)。

(五)外汇管理部门

1、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(www.Safeavc.gov.cn)下载安装企业客户端,通过端口向所在地外汇局传输《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(外汇部分)信息登记表》电子数据,再提交与电子数据一致的书面材料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的《外汇收支情况表》一并提交

2、年检报告书复印件

3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

4、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(复印件)和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

5、外债登记证、外汇(转)贷款登记证及签约情况表、变动反馈表(仅限有外债的企业提交)。

(六)国税、地税(各一套)

1、年检报告书复印件

2、税务登记证副本

3、税务登记表

4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5、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

6、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(加盖总机构印章)。

(七)分支机构(分支机构经营情况通过“江西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”网站申报后,由工商部门单独年检)

1、年检报告书

2、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、副本

3、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本企业印章)

4、经营范围中的项目,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,还须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证件。

四、年检标准和处罚措施。

参检企业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数据缺漏或与审计报告不符的,联检部门将责其改正,否则不予受理年检;无经营场所、无实际进资和无经营活动的,联检部门将核实其原因,无正当理由的,不予通过年检;未按审批期限按期出齐注册资本的,联检部门将严格把关,按规定要求企业出资或办理变更手续;不按时申报年检,不如实申报年检数据或在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、违规行为的,各联检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
五、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收取50元年检费外,其他部门不得以联合年检名义收取任何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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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商务厅????????????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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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三 月 十 五 日